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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丁丁冬    时间: 2022-5-12 11:45
标题: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四川红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建设地点:筠连县筠连镇燎原村四组
总投资:3700万元
建设内容:新建5层框架结构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计划设置应急物资储备室、疫苗冷链室、应急处置调度中心、理化微生物和PCR实验室等相关业务用房。配套进行供电、给排水、污水处理池、消防、道路硬化、绿化美化等工程建设,并购置相应设备。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筠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通信地址:筠连县城南新区煤都大道爱民街85
联系人:林芸     联系电话:19908104779      邮箱:403897367@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红鹰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慈善路14号楼3单元13
联系人:阳总     联系电话:13568591600    邮箱:37159106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AKwrrbtZypeiK0lAZqyNQ    提取码:ph7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六、公示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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