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零距离网络

标题: 防范非法集资,建行在行动 [打印本页]

作者: YBJSYH    时间: 2022-7-14 16:21
标题: 防范非法集资,建行在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组织各银行保险机构于6月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6月15日为集中宣传日。


按照监管要求,建设银行组织所辖各级机构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宣教渠道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持续健全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工作机制,提升员工金融知识宣教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助力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浙江杭州分行联合杭州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直播活动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

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

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湖北武汉蔡甸支行走进长江大学,开展金融知识大讲堂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1.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2.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3.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4.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5.利用亲情诱骗,编造回报谎言。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

以下这些对策要记牢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宁夏固原分行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和反赌反诈金融知识宣传活动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END

来源:今日建行








欢迎光临 宜宾零距离网络 (http://bbs.ybvv.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