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大观镇商务中心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昱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聂介 联系电话:18208212278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长江大道西段民政局综合楼底附1号、附2号 审批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大观镇商务中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wAzcLoWICCT9zMo3JLSTw 提取码:dq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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