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
《宜宾市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实施启动仪式
在高县庆符镇滨河湿地公园举行
启动仪式上,宣读了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文件;市县有关领导共同触摸水晶球,宣告《条例》实施启动;市生态环境局、高县人民政府、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远瞰南广河(高县县委宣传部供图)
宜宾是长江首城,南广河是三江汇合后第一条汇入长江的支流,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支流,流经宜宾的筠连县、珙县、高县、叙州区等七个县区的近四千平方公里土地,养育全市28%约150万的人口,是南部山区县的“母亲河”。
南广河之红嘴鸥(高县县委宣传部供图)
近年来,宜宾高度重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南广河水质总体较好、流域生态极大改善。但随着流域县(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
禁止在南广河流域开放水域养殖、投放外来物种或者其他非本地物种种质资源。
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引导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入驻工业集聚区。
鼓励支持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
……
此次颁布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体现宜宾特色,设“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水污染防治”“绿色发展”“法律责任”“附则”七章,共五十六条;
明确了南广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协调制度和区域协作机制,突出规划管控、保护修复、污染防治三大重点,设置了“绿色发展”专章,结合流域生态资源、产业基础实际,促进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服务业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培塑,确保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同进步的同时,使流域保护措施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
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
今后
市生态环境局
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
南广河流域县(区)人民政府
协同共管
加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
加强监测执法
着力推进流域生产生活方式
绿色低碳发展
来源丨宜宾发布综合宜宾融媒、高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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