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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太嚣张!宜宾男子竟威胁执行法官,结局…… [打印本页]

作者: 阿宾    时间: 2024-5-9 10:46
标题: ​太嚣张!宜宾男子竟威胁执行法官,结局……


“对于此前的不当言论,我深深地感到后悔,请求法院谅解我,我保证吸取教训,不会再犯。”近日,珙县法院依法对一名扬言要“我要杀你”“还要杀你全家”、威胁恐吓执行法官的案外人进行了训诫教育,责令其具结悔过并作出书面检讨。

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支付义务,申请人多次讨要不成,于2024年向珙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经执行法官多次约谈陈某,但陈某仍未按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履行执行义务。直至2024年4月,因陈某拒不如实报告财产,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得知自己将被司法拘留,陈某慌了神,当即联系亲友将1.5万元案款转入法院“一案一账户”内,并保证后续将自觉履行还款义务。结合陈某积极还款,认错态度良好的情况,执行法官遂提前解除了对陈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威胁执行法官?法院不吃这一套!


本来,案件到这儿就该完满落下帷幕,但陈某儿子得知自己母亲差一点被司法拘留后,气愤难耐,对执行法官进行人身威胁,扬言“谁敢拘留我妈我就杀谁”,执行法官向其耐心劝解、释法明理,告知其这是法官应当履行的执行职责后,陈某儿子仍固执己见、无视劝告,继续谩骂,并公然打电话到诉讼服务中心辱骂、吵闹,并再次威胁说要杀某法官的全家,严重影响了审判执行秩序。

经多次释法明理、沟通无效后,为保障执行法官正常履行职责,维护人民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司法警察第一时间赶到陈某儿子住所地,对其进行依法控制并予以训诫教育,告知其哄闹法院,辱骂威胁法院工作人员的后果和危害。

在司法警察的训诫下,陈某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主动作出书面检讨,真诚悔过,表示绝不再给法院“添乱”,自己一定会配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协助母亲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说法


司法权威不容侵犯。维护法律尊严及司法权威,共同构建良好司法秩序,是每个参与诉讼公民应尽的义务,侮辱威胁法官、妨碍法官依法履职,将受到人民法院严厉打击。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珙县人民法院」


作者: 树芬    时间: 2024-5-9 11:52
看见了
作者: 树芬    时间: 2024-5-9 11:53
真的是太,嚣张了
作者: 一身浮尘    时间: 2024-5-9 12:25

作者: 树芬    时间: 2024-5-9 12:38
执行法官是代表执法机构执法
作者: 树芬    时间: 2024-5-9 12:39
不容挑衅
作者: 卡拉合伙人    时间: 2024-5-9 12:39
已读完
作者: 刚哥581800    时间: 2024-5-9 12:52
宝塔糖
作者: 遥远的梦    时间: 2024-5-9 13:16
看到了
作者: 遥远的梦    时间: 2024-5-9 13:17
胆子大
作者: 遥远的梦    时间: 2024-5-9 13:18
不明事理
作者: 酷狗第一女歌神    时间: 2024-5-9 15:26
他对母亲倒是挺孝顺的。可他母亲有钱不还做的就不对。如果让儿子给自己撑腰是害了儿子。如果儿子杀了法官,儿子肯定是被枪毙的,她就无人养老送终了
作者: 我心飞杨2518    时间: 2024-5-9 15:55
一个人还是好,管理好自己的,一言一行。
作者: 我心飞杨2518    时间: 2024-5-9 15:56
真的是好好的呀
作者: 舞动青春    时间: 2024-5-9 17:07
知道啦知道啦
作者: 舞动青春    时间: 2024-5-9 17:08
真的是胆大包天了
作者: 舞动青春    时间: 2024-5-9 17:08
自古就有民不与官斗的哒
作者: 舞动青春    时间: 2024-5-9 17:09
居然胆敢辱骂威胁公职人员
作者: 【查无此人】    时间: 2024-5-9 18:33
是个法盲
作者: 魔剑王子    时间: 2024-5-9 19:06
这个是厉害,
作者: 唐唐ngo    时间: 2024-5-9 19:57
居然胆敢辱骂威胁公职人员
作者: @漂泊者    时间: 2024-5-9 20:23
目无王法
作者: 炜哥    时间: 2024-5-9 23:56
晓得。
作者: 山里人823116    时间: 2024-5-10 07:04
吃了老虎的胆子敢给法律人员斗。
作者: M喵    时间: 2024-5-10 09:10

作者: 大一号喷子    时间: 2024-5-11 06:58
不要以身试法!
作者: 随风3217    时间: 2024-5-11 14:54
厉害啊
作者: 舞动青春    时间: 2024-5-11 20:46
知道啦知道啦
作者: 魏红缨    时间: 2024-5-11 21:25
看见了
作者: 魏红缨    时间: 2024-5-11 21:26
胆子大
作者: 魏红缨    时间: 2024-5-11 21:26
知道了
作者: yangfy    时间: 2024-5-11 23:17
知道了
作者: 悠闲一生    时间: 2024-5-12 06:52
晓得了
作者: 悠闲一生    时间: 2024-5-12 06:52
胆子大!
作者: 悠闲一生    时间: 2024-5-12 06:58
太嚣张了
作者: 哈哈哈哈哈.    时间: 2024-5-26 16:53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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