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
状态是这样的?
好嗨哟
感觉人生已经达到了巅峰
当酒与方向盘结合
那“醉”也变成了“罪”
要知道
交警蜀黍严查酒驾
接下来曝光
最新酒驾人员名单
车牌号码:川Q5***1
被处罚人:向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5月05日13时34分
违法地点:南溪区赵南路26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21mg/100ml
车牌号码:川Q0***9
被处罚人:曹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5月15日23时09分
违法地点:南溪区凤翔街广电局路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61mg/100ml
车牌号码:川QL***7
被处罚人:段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5月15日21时51分
违法地点:南溪区凤翔街广电局路口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63mg/100ml
车牌号码:川Q7***0
被处罚人:罗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5月18日19时51分
违法地点:南溪区福临路福临大道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25mg/100ml
车牌号码:川Q8***5
被处罚人:张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05月04日14时02分
违法地点:南溪区刘石路1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44mg/100ml
车牌号码:无牌
被处罚人:袁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1月24日14时37分
违法地点:裴石镇和平小区门口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45mg/100mL
车牌号码:川Q6***8
被处罚人:刘某某
违法时间:2024年4月25日21时
违法地点:正信路与弼臣路路口
违法行为: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64mg/100mL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记得提醒身边的家人朋友
安全第一 不可侥幸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切勿酒驾!
来源:南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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