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九期)
被执行人:胡蓉,女,1964年10月0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民二村4幢3单元13号,现在四川省女子监狱服刑,公民身份号码:512501196410016180。
执行依据:(2021)川1502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4)川1502执恢368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退赔款。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胡蓉名下车牌号为川QH5560、川AM9Y66车辆具体位置,并经本院查证属实扣押到位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被执行人:刘少仕,男,1975年0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明威乡白塔村老房子组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01197507137215.
执行依据:(2021)川1502民初4882号
执行案号:(2021)川1502执3457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支付申请人材料款35819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刘少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将对线索提供人按照提供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付悬赏金。
悬赏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毕前。
举报联系电话:0831-2447110(翠屏区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
来源:翠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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