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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验收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茶茶    时间: 2024-6-18 16:06
标题: 验收
根据《宜宾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2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5月09日,宜宜宾满园春色茶业有限公司在屏山县大乘镇岩门村召开了绿茶、红茶加工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宜宾满园春色茶业有限公司、宜宾熠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及专家成员等单位代表共7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屏山县大乘镇岩门村。新建生产车间4500m²,配套生产用房2间1500m², 新增生产线2条、制茶设备20套。仓储间500m²,以及办公生活用房 450m²,绿化4900m²。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1年2月2日,屏山县水利局审批同意了《绿茶、红茶加工项目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无重大变更。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方案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需要监测。
(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4年5月9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对项目情况做了详细了解,形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结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设计,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绿茶、红茶加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管护要求
在运行期结合日常巡视工作,加强现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巡查和管护工作,重点做好挡墙的稳定性监测以及排水措施的清淤养护工作。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我单位:宜宾满园春色茶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 敏
电话:13419292119
地址:屏山县大乘镇岩门村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屏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剑华
电话:0831-572262
地址:屏山县君山大道三段(岷江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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