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地头田间“呱呱呱”的蛙声一片连着一片
成为田间地头惬意风景
特别青蛙能捕捉害虫
更是人类忠实的好朋友
然而
偏有人打起了捕捉野生青蛙的主意
殊不知此举已经触犯了法律
2024年7月17日
珙县公安局王家派出所民警
在王家镇百花村
开展日常巡逻工作中
发现一名男子手中提着网兜拿着手电
疑似在捕捉野生蛙
民警随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
通过盘查
现场查获野生蛙69只
随即
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辨认当晚缴获的蛙类
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木槐(棘胸蛙)”
犯罪嫌疑人邹某的行为
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等待他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
大家生活中常见的野生麻雀、木槐、壁虎、蟾蜍、野兔等都是国家“三有动物”,请勿因一时贪念,误入歧途。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家园。
来源:珙县公安、王家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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