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本次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罗庆贵,男,1978年3月5日出生,四川长宁人,汉族,住四川省长宁县花滩镇团结村13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512530197803054870。
执行依据:(2017)川1524民初139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18)川1524执747号
申请执行标的额:155000.00元(以生效法律文书实际计算为准)。
悬赏条件:举报人凡向法院提供该被执行人下落或联系方式,经查证属实并找到被执行人的,对线索提供者奖励人民币1000元;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支付线索提供者执行到位款项20%的悬赏金奖励(若已经全部执行到位完毕,本条不再适用)。
悬赏期限:一年。
本院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给予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831-8789088
长宁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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