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后处理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后处理产品质量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建; (4)建设地点:四川省江安县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 (5)总投资:6601.2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新增1条后处理线,使装置具备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能力,有利于产品品牌的提高,使公司产品更具竞争力,技改后全厂钛白粉后处理总产能仍为10万吨/年不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DAVCKGxG7wUX9HKF7pGlw(提取码iynz)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江安县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东段16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090955281 邮箱:10005922@ybty.com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1332195 邮箱:760206953@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路199号长虹科技大厦B-12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DAVCKGxG7wUX9HKF7pGlw(提取码iynz)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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