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一直是我们的传统节日,也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节日。关于春节的习俗有很多,例如贴春联、吃年夜饭、守岁、祭祖等等,还有就是放烟花爆竹。 自古就有“爆竹声中除旧岁”的诗句,在人们的观念中,过年燃放烟花爆竹代表着辞旧迎新,并且有驱邪、避灾、祈福的意思。但是近几年随着对烟花爆竹燃放的不断管控,很多地方已经明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今年又有什么新规定呢?
是的,今年依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屏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屏山镇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 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持续保护和改善我县大气环境,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屏山镇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二)因传统节日或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向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发布通告,并明确燃放区域及时段。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县公安局、县应急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和监督我县屏山镇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凡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请向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县应急局(举报电话:0831—5722368)举报,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屏山公安再次提醒广大群众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 争做守法市民
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平安文明贺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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