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兴文县古宋镇光明新城
市民广场区域的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4年兴文县新春元宵晚会将于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在兴文县光明新城市民广场举行。为维护活动期间周边的空中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对兴文县光明新城市民广场举行元宵晚会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及区域:
(一)管制时间:2024年2月24日全天。
(二)管制区域:以兴文县光明新城市民广场为中心500米区域。
二、管控措施:管控期间,除活动方无人机、融媒体中心(包括经审批的上级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等)在以兴文县光明新城市民广场为半径500米区域内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严禁事项: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报备审批同意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四、违规处置:对违法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现场予以停飞处理并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备案登记方式:2024年2月24日12:00前到兴文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进行报备。
联系人:张航宇,联系方式:0831-8823436,报备地址:兴文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特此通告
兴文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