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全国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充分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就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近年教育部有关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
制定明确的民转公学校划片招生政策或过渡期政策;各高完中的初中部、普通高中代管的初中学校全面纳入属地招生管理,实行统一招生政策。
各县(区)要持续做好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根据对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规模和占比要求,充分结合学生数量变化等因素,科学核定本学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律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格在审批机关(主管机关)所辖区域内招生,与审批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选报一所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登记入学、电脑派位工作,便捷招生入学流程,减轻群众负担。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均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bigapp.scedu.net/),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
推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户籍、房产、居住证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审核入学证明材料,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
规范信息采集,加强学生及家长信息保护,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防止通过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各县(区)要加强对各种类型招生对象需提供佐证资料的科学研判,做到资料非必要不提供。
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实现“应入尽入”。
鼓励各地探索实施对符合入学政策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切实解决家长多校接送不便的问题。
明确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的实施依据、范围、要求和程序。
加强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保障,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健全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包括提前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建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建立响应机制,指导辖区内热点学校对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面向公众公开声明。各县(区)招生公告、热线电话同步报送市教育体育局义务教育科。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务必履行好“以县为主”教育管理职责,严格管理辖区内每所学校的招生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手段及时掌握异常动向,及时警告制止,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市属学校要严格内部管理,对代管的初中学校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宣传和办学行为规范。坚决守住不让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底线,持续做好在籍不在校学生的排查和追踪劝返工作。严格学籍管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入、转出的监管,不得因学生转学突破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学籍注册转接要求,遵循义务教育“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实施均衡编班,确保学校编班在生源、师资、教学资源、班额等方面大体相当,不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特色课程班等有违均衡编班的各类班级。
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组织开展违规招生或变相招生行为的学校,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市属学校代管的初中学校如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市教育体育局将结合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处理结果,同步给予处理。对由市教育体育局责令处理和直接处理的学校,校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优选先和晋升高级及以上职称;对于各级各类示范校,给予或建议省教育厅给予摘牌或降级处理。将遵守招生纪律情况,纳入对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属学校的目标考核;各县(区)要同步将辖区学校遵守招生纪律情况纳入目标考核。对因“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等而导致县(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被“一票否决”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正确理解规范招生工作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关注舆情,明确专人负责,特别要关注媒体涉招生入学工作内容,一旦发现要及时引导,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2024年宜宾市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流程
5月15日前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入学要求,制定并公布招生入学实施细则,请您关注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申请。
6月10日—30日,开展适龄儿童信息采集,请您及时完成网上报名申请。
方法一: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bigapp.scedu.net/)按要求填报信息,并进行信息在线校验;
方法二:通过手机微信川教通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入学申请,具体流程如下:关注微信川教通公众号——点击最下端“XX入学”,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学生相关信息,点击去报名。
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特别注意:报名系统关闭后不能再提交报名申请,请务必按照各区县的招生入学实施细则提供准确的资料,避免审核不通过。
7月1日—7月15日,各县(区)招生工作审核小组开展网上审核。您可以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入学审核结果。
8月31日前,请您根据学校通知到校扫描“报到二维码”,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