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家齐种养专业合作社拟在洛表镇顺景8社建设“洛表镇顺景八社生猪养殖项目”。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更全面地了解该项目影响区的环境背景信息,发现潜在的环境问题,弥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疏忽和遗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珙县家齐种养专业合作社“洛表镇顺景八社生猪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表镇顺景八社生猪养殖项目
2)建设单位:珙县家齐种养专业合作社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洛表镇顺景8社
5)总投资:400万元
6)建设内容:珙县家齐种养专业合作社拟投资400万元在洛表镇顺景8社建设养猪场项目,项目新建猪舍5600平方米,积液池1300立方米,配套化尸池、办公室等。年出栏8000头生猪。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珙县家齐种养专业合作社
2)联系人:付长彬
3)通讯地址:洛表镇顺景8社
4)邮编:644505
5)联系方式:13558954886
三、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宜宾学院
2)通讯地址:宜宾市酒圣路8号
3)邮编:644000
4)联系人:陈先生
6)联系方式:13568597676
四、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以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示期限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8日),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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