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四川省宜宾市高县“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文江镇胜利村)建新工程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先华 联系电话:147 8083 1088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高县庆符镇白鹤林大道99号 审批机关:高县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831-5583780 地址: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
附件: 1.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6.17”长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文江镇胜利村)建新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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