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翠屏区法院审理的李云飞等人以销售“珍品藏品”为名诈骗案入选全省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2019年4月中旬,被告人李云飞、李宇合谋到宜宾市成立藏品公司,以实施诈骗获利,并邀约李胜强入股。李云飞、李宇注册成立了“宜宾典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典雅公司”),李云飞、李宇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二人从网上低价购买“整版钞王”“盛世钞王”“中华钞王”等多种仿制钱币纪念钞套盒,以每套1.5万元、1.3万元、1.4万元不等的高价出售。典雅公司招募李胜强、李勇、张洪、刘强、杨琴为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后,服务人员负责接待前来办理业务的被害人,销售人员以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利用化名,采用传单宣传、电话邀约、发放小礼品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公司,通过沟通培养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使用培训话术谎称纪念币有极高的升值潜力和收藏价值,购买的收藏品一两年后,公司会对收藏品高价进行拍卖,否则就双倍赔偿。为强化被害人的购买决心,销售人员甚至还采用由公司垫资代买的“上合作”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2020年6月初,典雅公司人员承诺的高价回收拍卖期限届满,遂以公司人员培训为由,全部逃离并失去联系。经统计,典雅公司共诈骗王某某、张某某等32名老年被害人共计137万余元。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云飞、李宇、李勇、刘强、张洪、李胜强、杨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李云飞、李宇、李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刘强、张洪、杨琴诈骗数额巨大,李胜强诈骗数额较大。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云飞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判处其他被告人一年三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宣告缓刑。(其他判项略)本案是以销售“珍品藏品”为名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本案中,被告人采用传单宣传、电话邀约、发放小礼品等方式诱骗被害人至公司,通过沟通培养感情取得被害人信任,销售的商品均为低价购进的工艺品而非具有收藏价值的收藏品,“套路”众多老年人受骗从而持续购买“藏品”,构成诈骗罪。人民法院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投资收藏品时,一要做到不跟风,不盲目投资珍品藏品;二要做到不轻信收藏品升值获利,不轻信他人采用电话邀约、发传单等方式推荐,切记投资收藏品、艺术品一定要到专业机构,避免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