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办水保[2016] 65号)的有关规定,宜宾市南溪区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南溪区何家嘴大桥拆除新建工程》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财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钟林 联系电话:18224252659 地址:宜宾市南溪区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六楼) 审批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宜宾市南溪区何家嘴大桥拆除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https://pan.baidu.com/s/1x3Ra1yKhKb7F0sfrTKDwPw 提取码:ql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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