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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事] 宜宾一大妈将唯一住房卖了,将售房款交予儿媳保管,儿子与其离婚后,钱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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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9 08:5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日,罗某为翠屏区法院民一庭法官杨冰涛送来一面写有“公平正义秉公道,人民群众好法官”的锦旗,表达对法官公正高效办案的肯定和认可。


为儿女甘愿付出一切,中国的父母为了子女的幸福可谓是无私奉献。如今就有一个母亲为儿女付出了一切却被伤心的纠纷案件摆在杨冰涛面前。

这是一起原告起诉被告不当得利纠纷的案件,原告罗某为促成儿子成家,更为了即将出生的孙子(未婚先孕)和全家有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把自己唯一的二居室住房出售后,将售房款交予儿媳孙某保管以备购买改善性住房,现却无法收回。由于原告的儿子已与孙某调解离婚,原被告系前婆媳关系,故孙某辩称该款系彩礼和赠予儿媳、孙子的财物,并提供了证人证言。

本案证据较少、关系复杂,案件审理需要更加严谨。受理案件后,杨冰涛在认真听取双方诉辩的基础上,结合原被告提供的相关证据,从人之常情、风俗习惯等角度还原了案件真相,做出了支持原告诉请的判决。随后,被告上诉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可了一审法官的观点,维持原判。至此,一件困扰当事人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来源:宜宾市翠屏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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