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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事] 宜宾市翠屏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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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3 09:0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为方便群众了解翠屏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现将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预告以下。



一、就近入学,常住人口全员覆盖

01
招生对象

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未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和入学当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包括:

①翠屏区城区户籍儿童、少年;②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照顾人员子女;③法定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在翠屏区城区的非翠屏区城区户籍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

宜宾市六中及宜宾市二中南岸校区招收叙州区南岸街道、赵场街道城市建成区范围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及该区域内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

02
就近入学

翠屏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划片招生范围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按招生划片范围优先招收本区域户籍儿童少年、政策性安置儿童少年,随迁子女按“空缺学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分配学位。申请就读的随迁子女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超出的随迁子女将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配至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入学。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学校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申请就读人员。



二、便民高效,入学手续一网通办

03
一网通办

家长无需现场办理,直接通过手机端网上报名登记入学,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具体流程如下:

手机端微信搜索“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关注公众号,进入四川教育管理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完善家长信息—→在关联的学生处点击“新增”。

按步骤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和上传资料图像:①户口簿(首页、儿童页、法定监护人页);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③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契税票)或本区域内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④法定监护人工作证明(机关事业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用工合同)—→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发布申请审核)。

04
随时查询

家长通过手机端微信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进入四川教育管理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升招业务系统,随时可以查询报名入学情况。



三、公民同步,招生行为严肃规范

05
统一程序

从 2022 年起,全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纳入“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管理系统”(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过“全省系统”实现线上办理。凡未通过“全省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06
公民同招

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全部纳入全省中小学招生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同步招生。

07
免试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禁以任何考试、竞赛、培训或证书作为招生依据,实行免试入学。

08
阳光招生

所有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市系统平台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四、信息公开,招生政策公开透明

09
日程安排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在入学当年5-7月。一般于5月中下旬启动,以发布的“翠屏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登记公告”为准。

日程安排如下:

发布登记公告和划片招生范围、招生计划等招生政策(5月中下旬)→入学登记(5-6月)→区县初审(6月)→学校审核(6月)→安排入学(6月底)→报名注册(6月底或7月初)


10
温馨提示

在全省系统中报名登记时,需要提供适龄儿童和监护人以下信息及证明资料,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户籍信息及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出生证明等;


常住人口子女(随迁子女)还需要提供:

居住信息及证明。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提供,以下三者之一:①房产证。翠屏区城区房屋产权证明;②购房合同。翠屏区城区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购房契税票);③居住证。翠屏区城区居住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或居住证登记回执;

工作信息及证明。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提供,以下三者之一:①宜宾市或翠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或工资关系证明);②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摊位租赁合同等);③劳动用工合同(可附社保缴纳证明)

政策性照顾儿童少年需要提供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预知招生信息,敬请关注“翠屏教育”微信公众号


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日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翠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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