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底洞镇一男子报警后 主动向民警“坦白”
自己酒后驾车
是投案自首?还是另有隐情呢? ↓↓↓
6月24日,珙县公安局底洞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我和我老婆要离婚,需要民警来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后,男子自称自己两口子因家庭琐事,日子过不下去了,想要离婚。今天专门开车带着小孩到丈人家里讨要说法,便打电话报警需要民警主持公道。
在民警问询调解过程,该男子言语之间吐露出些许酒气。面对民警不断靠近“敏感”举动,该男子满不在乎的表示“今天我虽然喝了酒,开了车,但是还是要报警,因为必须通过你们把离婚的事情协商清楚。”随后,民警对该男子王某玉(男,汉族,现年35岁,四川珙县人)进行了酒精测试。经检测,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目前,王某玉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以驾驶证依法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的处罚。同时,民警对王某玉家庭矛盾问题进行调解处理。
民警提示:千金万银,难比生命之贵;千悔万恨,难补酒驾之祸!
素材:珙县公安局底洞派出所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珙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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