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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3日12时10分,郑某兵驾驶车牌号为川Q92***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Q7***挂)从宜宾市方向往珙县巡场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宜威路44公里800米(珙县巡场镇工业园区红绿灯路口)处,将从道路右侧往左侧横过机动车道的行人黎某恒撞倒,造成黎某恒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宜宾交警珙县交管大队依法认定,郑某兵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黎某恒横过机动车道未从人行横道通过,二人的行为在此次事故中作用相当,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宜宾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行人横过机动车道请走人行横道,切勿加速奔跑!
来源:宜宾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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