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 防火 火灾预防 人人有责 行政处罚 8 月 21 日 20 时许,宜宾市公安局两海分局竹海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报警称:“在竹海镇楠木村 3 组某山庄酒店门口有人在焚烧杂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村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韦某某处以罚款 200 元的处罚。
安全提示 森林火灾 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极为困难 一旦发生 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我们永远都不希望火灾发生 但我们要时刻增强防范意识 如果在野外遇到突发山火,我们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这些紧急避险技能,一定要收藏好! 火苗再小 也会酿成大祸 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部分内容来源:网络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