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单位(人):宜宾荷兴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处罚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翠卫放罚(2022)3号;处罚决定:警告。
被处罚单位(人):宜宾市翠屏区昌祥口腔诊所;违法事实: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翠卫消罚(2022)5号;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被处罚单位(人):宜宾喜牙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违法事实: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处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翠卫消罚(2022)6号;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元。
被处罚单位(人):宜宾悦她婕熹卡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翠卫医罚(2022)37号;处罚决定:警告,并处26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