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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司法的公正性 严厉打击司法腐败 近日,宜宾法院 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近日,南溪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犯受贿罪一案,区法院、区检察院和人民陪审员代表40余人参加旁听观摩。公诉机关指控,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2002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宜宾某公司企管处处长、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原料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8.99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事实、罪名、量刑等方面的意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看到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我深感震撼和警醒。我将引以为戒,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后,法院干警代表有感触地说。近日,高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被控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政法干警等70余人受邀旁听了该案庭审,高县法院20余名干警通过视频观看了庭审现场直播。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随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的展开,控辩双方就指控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控辩意见。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今天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此为鉴,时刻绷紧廉洁弦,不断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接下来 宜宾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 有效落实旁听案件庭审常态化、制度化 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 引导公职人员认清腐败危害 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来源:南溪区法院、高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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