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服务保障我省构筑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泸牌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牌老窖公司)与被上诉人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老窖公司)及原审被告新乡兰艾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艾科技公司)、孔昆朋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省商标协会、中国白酒金三角协会的相关领导,以及川酒企业代表、相关新闻媒体代表现场观摩庭审,中国庭审公开网、四川日报、四川法治报、四川高院官方微博抖音等平台同步直播。
案情回顾 案情回顾
泸州老窖公司当庭展示注册商标与被诉产品图片
四川高院审理认为
泸州老窖公司当庭展示其特曲80版产品与被诉产品比对图片
关于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泸州老窖特曲80版”酒系泸州老窖公司“泸州老窖”系列酒之一,其酒瓶总体造形为方瓶、圆底、两侧有麦穗,该包装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使用至今,2018年7月31日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经过泸州老窖公司多年的宣传使用及广告投入,具有显著性,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泸牌老窖公司的泸牌老窖团结酒、喜庆酒外观设计专利于2021年取得,晚于“泸州老窖特曲80版”的包装、装潢及其外观设计专利。泸牌老窖公司生产的“泸牌老窖窖藏、团结、原浆酒、喜庆酒、特曲80”五款酒均使用了与“泸州老窖特曲80版”酒近似的包装、装潢,容易使相关公众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泸州老窖公司当庭展示其特曲80版产品与被诉产品比对图片
据此,四川高院当庭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旁听庭审的他们说……
刘一宏 省人大代表,省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景上律师事务所主任
今天的庭审质量非常高、效果非常好,充分体现了专业高效规范公正,法官经验非常丰富、程序完整规范,节奏把握得很好,特别是法官的提问切入要害,把案件事实审理得非常清楚。对于判决,我们认为是非常公正、适当的。有三点感受,一是这个案件双方都有注册商标,审理难度较大,该案的审理对这类案件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二是该案的难点在于赔偿金额如何认定。第三是该案对证据的交换把握得很好,侵权产品与被侵权产品的展示、比对效果非常好。
主要有三点感受:第一是对四川高院今天维持原判的判决表示支持和理解,是非常成功的。第二是通过此次公开庭审直播,提示企业在面对市场时,一定要做好商标布局。第三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一定要认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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