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登录 |注册 |忘记密码
加载中...

宜宾零距离网络

版块导航

宜宾生活
酒都眺望消费维权宜宾政事乐玩宜宾招聘求职闲聊杂谈商家发布相亲交友房产城建律师在线
办公室
事务板英联俱乐部休息室其他版块
查看: 131873|回复: 2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网言网语] 男子酒局猝死欠下200万债务,女儿拒绝偿还,还当庭爆“猛料”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2-8 15:4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男子不幸酒局中猝死
留下百万债务
女儿作为唯一继承人
却拒绝赔偿
还当庭爆出“猛料”
——父亲还有私生子!
最后法院咋判的?



2019年5月,老邹在一场酒局中不幸猝死。就在4年前,他曾因工厂扩大规模,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老黄借款180万元。
借条载明:借期5年,第一年利息24%,此后利息每年按10%递增,直至年息到36%后封顶;利息每半年给付一次。
不久后,老邹再次因资金周转所需,向老黄借款20万元。
借条载明:借款应于2019年10月前归还,月息2.5%。
然而,从此往后老邹没再支付过利息,多次找借口推脱。老黄碍于情面也没有再催,直到老邹去世,老黄才着了急。
老黄了解到,老邹早已跟妻子离婚,其名下位于老家的一套楼中楼过户到了女儿邹女士名下。但唯一的继承人邹女士以手头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偿还父亲的债务。
无奈老黄只好将邹女士告上法庭,向法院主张,被告应在遗产范围内清偿本金和利息,共计406万余元。
邹女士辩称,她已经声明放弃继承,父亲留下的公司股份、房产、车辆和民间借贷债权等遗产,足够偿这笔债务。
庭审中,被告邹女士还当庭提出,父亲还有一位9岁的私生子。
不过,邹女士未能提供直接证据。原告也没有追加被告。
一审判决认定,邹女士应在继承老邹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老黄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
邹女士并未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转自:河南都市频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