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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幸酒局中猝死
留下百万债务
女儿作为唯一继承人
却拒绝赔偿
还当庭爆出“猛料”
——父亲还有私生子!
最后法院咋判的?
2019年5月,老邹在一场酒局中不幸猝死。就在4年前,他曾因工厂扩大规模,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老黄借款180万元。
借条载明:借期5年,第一年利息24%,此后利息每年按10%递增,直至年息到36%后封顶;利息每半年给付一次。
不久后,老邹再次因资金周转所需,向老黄借款20万元。
借条载明:借款应于2019年10月前归还,月息2.5%。
然而,从此往后老邹没再支付过利息,多次找借口推脱。老黄碍于情面也没有再催,直到老邹去世,老黄才着了急。
老黄了解到,老邹早已跟妻子离婚,其名下位于老家的一套楼中楼过户到了女儿邹女士名下。但唯一的继承人邹女士以手头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偿还父亲的债务。
无奈老黄只好将邹女士告上法庭,向法院主张,被告应在遗产范围内清偿本金和利息,共计406万余元。
邹女士辩称,她已经声明放弃继承,父亲留下的公司股份、房产、车辆和民间借贷债权等遗产,足够偿这笔债务。
庭审中,被告邹女士还当庭提出,父亲还有一位9岁的私生子。
不过,邹女士未能提供直接证据。原告也没有追加被告。
一审判决认定,邹女士应在继承老邹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偿还老黄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
邹女士并未上诉。目前,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转自:河南都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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