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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事] 名单曝光!宜宾这62名驾驶员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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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8 09: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但总有人挑战底线

长宁县4月共查处了酒驾62起

其中饮酒驾驶55起

醉酒驾驶3起

再次饮酒驾驶4起

现将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鉴!



4月饮酒驾驶曝光名单



交警温馨提示: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月醉酒驾驶曝光名单



交警温馨提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4月再次饮酒驾驶曝光名单



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年内不得再次考取驾驶证!


来源:长宁交警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宜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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