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川办水保[2016] 65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南溪街道东堂村生猪养殖场项目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目前,该报告表已编制完成,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东堂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3547725228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东堂村 审批机关:宜宾市南溪区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电话:0831-3331743 地址:南溪区北大街210号 附件: 1. 《南溪街道东堂村生猪养殖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提取码:oc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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