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启动“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龙头建筑石料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龙头建筑石料采石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龙头镇武宁寨村七组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情况:(1)矿区面积0.0512km2;项目由I个采区组成,开采标高:+410m~+300m;资源储量为灰岩矿446.4万t,开采规模:灰岩矿40万吨/年。(2)破碎生产线主要包含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冲击破碎机、振动筛和中转仓等设备设施;水洗生产线主要包括螺旋洗砂机和脱水尾砂回收一体机等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宁县长隆石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杰 联系电话:1377891883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名称:宜宾学院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D7mZU6jUTyJkMSVMhym2w 提取码:1d3c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①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本单位,邮箱号:406140056@qq.com。 ②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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