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拟规定
南广河流域实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分级分段组织领导南广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工作,建立南广河流域河长联盟工作机制。
南广河流域依法实行市、县、镇、村四级林长制,分级分区组织领导森林、竹业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推进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扩大流域林草植被,涵养水源,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南广河流域实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按照“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原则,将跨界断面水质、生态流量管控指标等要素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县级人民政府之间生态保护补偿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