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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群众举报在宜宾市珙县经八路周围有货车逆行,接到举报后,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珙县交管大队立即前往查处,成功在该路段查获师某某驾驶的川E72***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该路段实施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大货车驾驶人师某某仅仅是为了图一时方便,节约燃油,便在该路段逆向行驶。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路有回头路,生命无回头,切莫为了一时之便,枉顾法律法规 ,请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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