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第六届“最美长宁人”
暨第九届道德模范拟表彰对象
公示
根据《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宁县第六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九届道德模范评选方案〉的通知》(长文明委〔2022〕4号)要求,第六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九届道德模范的评选工作,经过民主推荐、部门审核、走访调查,现已进入广泛征求意见阶段。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提交县文明委审议的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或认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评选条件等问题反映,从即日起至8月5日前请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应告知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通讯地址:宜宾市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116号905室(县文明办)
联系电话:0831-4626929、0831-4629336
附件:长宁县第六届“最美长宁人”暨第九届道德模范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长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