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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事] 这件事情干不得!宜宾已有3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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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8-26 15:4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进入8月以来

高温不退

全国多地发生火情

为提高广大群众防火意识

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屏山公安特通报3起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01

案例一


8月22日,屏山派出所接到屏山镇光明村一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土地里焚烧杂草。民警到达现场后调查发现,该村村民刘某英在自家稻田里焚烧稻草,焚烧着火点达15处,其中部分着火点距离林地10米,焚烧稻草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风险隐患极大。其行为违反了《宜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高温天气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8月25日,刘某英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02

案例二


8月17日19时许,屏山镇鸭池村油花组村民李某英在自家土地里焚烧稻被查处。
民警调查发现,焚烧过火面积约0.1亩,焚烧点距离林地约7米,火灾风险隐患极大。其行为已违反了《宜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高温天气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8月25日,李某英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03

案例三


8月17日晚上,周某会在屏山镇鸭池村油花组自家田坝里焚烧稻草,焚烧点距离林区约5米,整个焚烧现场过火面积约1.4亩。周某会的行为违反了《宜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近期高温天气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8月25日,周某会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近期天气持续晴热干燥,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希望广大群众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遵守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凡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并公开通报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屏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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