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的通告
为改善江安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2020年第2号)要求及全市森林防火安排部署,决定江安县全域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管控区域
江安县全域。
二、烟花爆竹管控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江安县全县常年实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相关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规定,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支持、共同遵守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凡在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内违法违规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
禁燃禁放举报电话:110(县公安局)
禁售举报电话:2622770(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