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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身边事] 一个标间竟然住4个人,宜宾一宾馆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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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3-7-15 20:1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7月13日0时许

珙县公安局珙泉派出所民警

在辖区内开展旅馆业安全检查工作时

发现在某宾馆一标间内

入住了李某、周某等4人



随后,民警立即对该宾馆旅店
登记系统进行检查
经检查发现,该宾馆从业人员文某
未将李某等4人的入住信息
在旅店业管理系统内进行登记


随后,民警将李某 、周某等人
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查,该宾馆
未如实将旅客信息
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并传报公安机关


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对该单位处罚款5000
对直接经手的前台人员文某处罚款500


法律链接



《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旅馆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责令整改,对经营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


 旅馆未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处罚。



来源:珙州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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