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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城事] 【曝光台】宜宾一法院曝光41名失信人员!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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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4-7-19 16: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兴文县人民法院2024年

(第八批)曝光失信人员公告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本院立案执行的案件中部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社会公示(第八批),限公示的被执行人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对逾期仍拒不履行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


被曝光人员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发布公告消除影响。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举报电话:0831—8820235





兴文县人民法院2024年

(第九批)曝光失信人员公告


为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本院立案执行的案件中部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向社会公示(第九批),限公示的被执行人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自动履行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对逾期仍拒不履行的,本院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给予信用惩戒,对其相应的行为予以限制。


被曝光人员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本院将发布公告消除影响。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举报电话:0831—8820235


来源丨兴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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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7-19 17:43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支持无马赛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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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24-7-19 18:2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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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24-7-19 19:44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还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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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7-19 20:46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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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7-19 20:55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一群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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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7-19 21:08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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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7-19 22:00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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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7-19 22:01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云南
 
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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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7-19 22:02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云南
 
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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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7-19 22:03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云南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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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7-19 22:59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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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4-7-19 23:10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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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4-7-20 08:18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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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4-7-20 08:18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严厉打击这种老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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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4-7-20 11:28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当老赖者最终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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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4-7-20 11:28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失信者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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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4-7-20 12:03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都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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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4-7-20 12:43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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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4-7-20 12:43 来自零距离APP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四川
 
一个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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