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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珙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周1975    时间: 2021-2-10 20:23
标题: 珙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珙县公安局孝儿镇派出所原所长吴凯违规发放领取津补贴的问题。

  2018年至2020年,吴凯在担任孝儿镇派出所所长期间,于2018年、2019年以向县公安局虚报孝儿镇派出所民警、辅警工作餐费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并以发放生活补助的名义将该笔资金发放给自己及孝儿镇派出所干警。此外,吴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吴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珙县孝儿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张程违规参与操办其母亲80岁寿宴的问题。

  2020年11月8日,张程在未按有关规定向珙县孝儿镇党委和其上级部门珙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报告、备案的情况下,参与操办其母亲黄某某80岁寿宴,并接受其管理的孝儿镇国土资源所5名职工礼金。2020年12月,张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珙县公安局孝儿镇派出所原民警文治多次违规接受宴请的问题。

  2014年,文治在孝儿镇派出所工作后,经常接受孝儿镇社会人员陈某某安排的宴请、唱歌等娱乐活动。2018年,文治在知晓陈某某可能存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情况下,仍然多次接受陈某某的宴请。此外,文治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文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珙县罗渡苗族乡寨子村纪检委员、综合专干范玉均违规操办满月酒的问题。

  2020年11月,范玉均明知党员干部不能操办满月酒,且在乡纪委多次提醒的情况下,仍然违规为小女儿操办满月酒,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范玉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自省自律,紧绷纪律之弦,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盯紧关键薄弱环节,坚持抓早抓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四风”问题整治工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净化“朋友圈”“社交圈”“生活圈”,主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靶向纠治、持续发力,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餐饮浪费问题,坚决刹住节日“四风”,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来源:清廉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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