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口“私娃子”、闭口“老私娃子”,这句宜宾人耳熟的骂人话,竟然出自一个儿子之口,这是他对自己父亲的“亲切”称呼,也是这句“私娃子”,让宜宾这对父子关系降到了冰点。
2021年的一天,这位儿子还把已经六十多岁、且身患多种疾病的老父告上法庭。开庭那天,儿子在法庭上句句薄情寡义,不顾老父晚年是否死活的绝情话,若不是安保人员及时挡住,气得父亲差点就把儿子的脑袋和胳膊给拧了下来。
翠屏区人民法院内,坐在被告席上的老人叫刘宜德,今年已经63岁了,在庭上老人正在指责原告年纪轻轻,不顾血缘亲情,忘恩负义。而原告席男子正是刘宜德责骂的对象,他叫刘欣,是老人唯一的儿子,今年34岁,也是两个娃的父亲了。这么大一个人,如今被父亲指着鼻子骂,刘欣的脸上没有一点不自在。
几十年的养育之恩在百万元的拆迁款面前竟然脆如薄纸。手捧着法院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的刘宜德伤心地喃喃自语:“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人还没死,我还要不要一个睡觉的地方”目前,儿子刘欣与父亲刘宜德的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即将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随着这起诉讼的尘埃落定,父子两人也变成了仇人。那么,这件事到底是从何而起,事情还得从20年前说起。
2002年8月,在儿子刘欣14岁那年,刘宜德与前妻吴女士的婚姻走到尽头,面对三个未成年子女,前妻一个也不愿意抚养,也不愿意承担两人当时70万的债务;于是在两人随后的《离婚协议》中,对财产进行了分割、对债券债务也进行约定,三个孩子由刘宜德抚养,70万外债由刘宜德一人独自承担偿还。
2006年8月1日,刘宜德与现任妻子登记结婚。同年,刘宜德与前妻吴女士补充签订了一份《声明书》,这份《声明书》主要是之前《离婚协议》中将位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广场5幢3号93.31平米的一套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号:宜宾市房权证翠屏区字第00060405号)进行了明确。在该《声明书》中,吴女士放弃房产所有权,归刘宜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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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某种预示,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广场98号5幢3号这套房子自当年刘宜德从原房主手中以9万元购买开始就伴随着官司。刘宜德介绍,当年购买这套房子是9万元左右,没想到房主发现房价上涨就开始变卦。后面通过法院判决,这套房子才真正属于刘宜德。
2009年,见一家人生活祥和稳定,刘宜德又征求三个子女意见,表达他如果能与现任妻子能白头到老,希望自己死后,这套房归她所有;如果中途婚姻再出现破裂,房子就继续归儿子刘欣所有;在得到三个子女明确表态支持后,刘宜德和现任妻子开始四处筹款,前后共投入40多万对旅馆进行装修改造,将这处已经明确赠与给儿子刘欣的房产进行改造(房产证记载建筑面积93.31平米,夫妻二人后自建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76.35平米,房屋总面积已经达到169.66平米)位于宜宾广场,靠近真武山脚下的房屋改造成一家有11个床位的旅馆,由妻子办理营业执照,开始经营直至房屋拆迁才终止,时间长达十年。
刘宜德说,那天,刘欣通过微信发送了一条文字内容为:“老汉,这么多年儿子一直没有求过你,我和小叶结婚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一直寄人篱下。两个娃儿慢慢长大了,我们也想买一套自己的房子,上次在人民公园你说房子拆迁了,先分一部分给我们,但是,后来你一直都没提过这个事情,我和小叶看了一套房子,我们手里有一点现金,如果贷款,需要贷款120万,儿子一直没有个稳定的工作,如果贷出那么多钱,我们也承受不了那个利息,希望您能帮助一次儿子”。
原告刘欣在其递交给法院的《民事起诉状》中称,原告与被告系父子关系,与吴女士系母子关系。2002年8月9日,被告与吴女士办理离婚登记,后于2006年11月9日经过协商补充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广场98号5幢3号(原宜宾市翠屏区人民路广场住房)赠与原告。
悲愤:儿子曾骂父亲为“私娃子”
一天晚上,原本想息事宁人的刘宜德又拨通儿子电话,向儿子、儿媳表达愿意砸锅卖铁,筹措70万给他们的愿望,更希望父子之间能坐下来心平气和沟通,千万不要因为钱,而伤了父子这份亲情;然而电话那端,儿子一句“你私娃子不要给我说这些,有啥子你去找法院”令刘宜德彻底心凉;随后,法院的一审判决书下来,使得刘宜德的病情越发严重。
在案外人刘宜德的现任妻子提出异议被法院驳回后,意味着法院的强制执行也为期不远了,其和现任妻子打拼十几年购买的一套期房也将面临被法拍。
案外:财产赠送后父亲怎么生活
如今,刘宜德和现任妻子在一家黄粑店里上班,尚有一个14岁的女儿需要抚养,根本拿不出来百余万元钱支付给儿子。
一位多年老街坊曾阿姨对此事也有自己的看法。她说,刘欣从部队退伍后,一直没有一个正经的工作,整天无所事事,刚结婚的时候,吃住都在父亲家。刘宜德是一个很勤快、很能吃苦的人,养儿育女,当牛作马,任劳任怨,如今,父子闹到公堂,要把亲生父亲往死路上逼的做法,连人性都没有了,毕竟本钱还是他父亲省吃俭用积存出来的嘛。
街坊李阿姨听说这两爷子对簿公堂后说,刘六哥两口子这间旅馆这十几年,也是他们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刘欣也老大不小了是结了婚的人,整天眼睛望着老屋那点拆迁款,正事不做,好吃懒做,搞得与父亲反目成仇,水火难容,对簿公堂!不晓得这对父子间的矛盾,究竟如何收场?
“连父亲都不认的人,太可怕了。”刘宜德的三女儿刘欢说,作为儿女,父亲愿意给多少都是心意,没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刘欢认为,她之前也劝哥哥刘欣与嫂子叶孝君见好就收,如果要个二三十万应该比较满意吧,这次不但要的是全部,而且还把父亲的住房给冻结了,哥哥全然不顾父亲生养之恩,真的都要走了,父亲以后怎么办,父亲今后的生老病死谁负责?
刘欢表示,更加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件事上,刘欣、叶孝君还利用她去了解父亲的真实想法,“把我都算计了进去。”刘欢说,通过这件事,她已经不再和刘欣、叶孝君那边联系了,对他们是失望透顶了。
为进一步了解真相,编辑拨通了刘欣电话,就其与父亲刘宜德赠与合同纠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电话接通后,刘欣表示,他现在暂时不想说,要吃饭了,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施永宝律师认为,这对父子法律上的事终究会有法律来进行解决,然而在今天这件事情里,真正需要我们反思的却是一个“情”的问题。一个和睦家庭的良好运转,靠的是亲情维系,当亲情都不在的时候,家还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
编辑也注意到,作为审理此案的法官,在这件涉及人伦亲情的案件上,过于简单的调解与审理方式,也值得关注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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