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酒、醉驾违法行为整治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统一部署,主动出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给心存侥幸的驾驶人敲警钟。
10月以来,高县交管大队和屏山县交管大队分别在辖区范围内主要路口、重点路段设立临时检查卡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错峰错时、机动灵活地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案例一:
车牌号码:无牌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29日
违法地点:高县庆符镇庆清路2公里100米路段处
酒精含量:78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27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车牌号码:川Q18***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6日
违法地点: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
酒精含量:60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
案例三:
车牌号码:川Q56***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8日
违法地点:屏山县屏边乡青龙村
酒精含量:60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
案例四:
车牌号码:川Q65***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20日
违法地点:屏山县人民医院门口
酒精含量:32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
案例五:
车牌号码:川Q5L***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8日
违法地点:屏山县人民医院门口
酒精含量:26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
案例六:
车牌号码:贵AAN**
违法时间:2022年10月19日
违法地点:屏山县新市镇白花村
酒精含量:36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2分、罚款1900元。
宜宾交警对于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望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否则最终咽下的将是一杯自己酿造的“苦酒”!
欢迎光临 宜宾零距离网络 (http://bbs.ybvv.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