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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根据《宜宾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 [打印本页]

作者: 青茶茶    时间: 2023-2-24 11:25
标题: 根据《宜宾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
根据《宜宾市水利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2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1月28日,屏山县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高峰村七组召开了屏山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茶叶加工厂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屏山县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专家成员等单位代表共7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屏山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茶叶加工厂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高峰村七组,总占地面积0.91hm2,新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约3000平方米、办公楼及维修车间约500平方米。
项目区土石方开挖总量1.85万m3,土石方回填利用1.85万m3。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本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1月竣工。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23年2月10日,屏山县水利局审批同意了《屏山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茶叶加工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水土保持方案无重大变更。
(三)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情况
2021年6月,设计人员完成了《屏山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茶
叶加工厂》施工图设计。包含了排水工程等水土保持设计内容。
(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本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开工,并于2022年1月完工,施工工序、工艺较为简单,且本方案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不再新增水土保持监测措施。
(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2023年2月24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和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对项目情况做了详细了解,形成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结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建设单位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设计,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建设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屏山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茶叶加工厂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总体合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在运行期结合日常巡视工作,加强现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巡查和管护工作,重点做好挡墙的稳定性监测以及排水措施的清淤养护工作。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1、我单位:屏山县添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万松
电话:15881357020   
地址:宜宾市屏山县中都镇高峰村七组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屏山县水利局
联系人:李剑华
电话:0831-572262
地址:屏山县君山大道三段(岷江大厦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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