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餐饮店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已被筠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2023年3月22日,兴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药店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保健食品销售区货架上有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保质期至2022年12月14日的“三金牌西瓜霜喉口宝含片”的保健食品在销售,该保健食品已超过有效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对该产品进行了扣押,检查中还发现该店存在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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