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购“聪明药”?
基本案情
人民法院判决
构成走私毒品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明知莫达非尼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为自己服食而从境外购买并非法寄递入境,其行为应以走私毒品罪定罪处罚。关于小李辩解其是为了治病买药的意见,小李并无服用本案所涉药品的医嘱,相关辩解不能采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毒品包括了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小李从境外购买国家规定管制的、无证据证明用于治疗疾病需要的精神药品,其购买的该精神药品应视为毒品。综上,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对小李定罪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示
毒品犯罪中的毒品,不仅包括海洛因、冰毒、大麻、可卡因等传统毒品,也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体品种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为依据。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
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传统毒品的获取难度大增,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的替代物进行贩售。他们通常把这类药品包装成“聪明药”、“减肥药”、“止咳药”等看似无害的名字,放在互联网上贩售。
这些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通常具有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极具迷惑性,容易让人对买卖、使用此类毒品抱有侥幸心理。使用得当就是药,可以治病救人,使用不当就成了毒,不仅危害人体健康、形成瘾癖,更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一定要严格依照医嘱科学使用此类药品,切勿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抱有侥幸心理滥用国家管制药品从而触犯法律红线。
法条链接
来源:崇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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