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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宜宾一公职人员多次受吸、贩毒人员贿赂! [打印本页]

作者: 种花小黄    时间: 2024-4-19 15:57
标题: 宜宾一公职人员多次受吸、贩毒人员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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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高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沈某某受贿罪一案,县税务局职工共计20余人参与了庭审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沈某明利用其担任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分区康复(救助)中心聘用人员,协助民警办案的职务之便,对吸、贩毒人员的查处、扣押、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吸、贩毒人员现金及转账人民币共计8.09万元,数额较大。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了质证,组织了双方发表了控诉意见、辩论辩护意见,被告人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为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后悔。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该案的审理也为在场旁听人员提供一面明断得失的镜子。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一致表示,相对于传统的教育模式,现场旁听更具有直观性、警示性,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正当履职,时刻牢记红线意识,心中长存敬畏,脑海长鸣警钟。



来源:高县法院


作者: 随风3217    时间: 2024-4-19 16:42
这辈子就毁了
作者: 徐敏09    时间: 2024-4-19 19:23
心中长存敬畏,脑海长鸣警钟
作者: 一身浮尘    时间: 2024-4-19 19:50

作者: @漂泊者    时间: 2024-4-19 19:52
严肃处理
作者: zer0701    时间: 2024-4-19 20:35
有漏洞
作者: 鮚佼峟缘乆    时间: 2024-4-19 22:05
似乎是可惜了
作者: 鮚佼峟缘乆    时间: 2024-4-19 22:05
没能保持初心的结果
作者: 专业抵黄丶    时间: 2024-4-20 17:03
抖音评论看到吓人!
作者: 四川_宜宾    时间: 2024-4-21 08: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M喵    时间: 2024-4-22 10:01

作者: 清不倒弄多才怪    时间: 2024-4-22 14:36

作者: 哈哈哈哈哈.    时间: 2024-5-1 14:03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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