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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线、310线宜宾市叙州区岷江沿线快速通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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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17: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受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省道215线、310线宜宾市叙州区岷江沿线快速通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省道215线、310线宜宾市叙州区岷江沿线快速通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道215线、310线宜宾市叙州区岷江沿线快速通道项目
2、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屏山县
3、项目规模:全长约52.6km
4、建设性质:新建
5、投资金额:约39.16亿元
6、建设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7、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项目全长约52.6km(省道310线观音至泥溪段27.3km、省道215线泥南至屏山段25.3km),新建路线51.4km(初步设计),完全利用泥溪岷江特大桥约1.2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1(23)m。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二、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
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处理不当也会对周围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为减少工程临时占地影响,项目应尽量避免新建施工营地,采用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营地,利用既有化粪池等对废水进行收集,本项目周边耕地分布较广,可将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简单处理后用作农肥。
(2)桥梁施工废水
本项目S310沿线主要的地表水体为越溪河、荔枝溪、茅溪沟、文星河、岷江,S215沿线主要的地表水体为花潭溪、楠路河、真溪河、岷江,主要水体功能为行洪、灌溉等,仅岷江具有通航能力,其中越溪河、花谭溪具有饮用水源功能。
道路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桥梁施工,特别是涉水桥墩对局部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桥梁标高均不受洪水位限制,大桥上部结构一般采用预应力砼简支T梁或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桩基础,肋板台/重力式桥台。
根据类比资料分析,桩基施工处下游200m范围内SS增加超过50mg/L,200m以外对水质的影响逐渐减少,不会产生大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类污染将不复存在。同时混凝土拌和废水量小,排放不连续,悬浮物浓度高。桥墩坑基废水量大,连续性排放,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由于废水主要成分为悬浮物质,经沉淀处理后排放,其浓度被江水逐渐稀释,基本不会对水质构成明显不利影响,对瞬间游过的水生动物的影响几率不大,但应协调好施工时间,避免在鱼类的繁殖季节施工,则对鱼类的影响较小。
为保护下游水体的环境质量,桥梁施工须采取措施如下。
①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涉水桥墩必须选择在枯水季节施工,以减少桩基的水下施工的影响;
②桥梁施工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使泥浆循环使用,减少泥浆排放量;施工完毕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覆土填埋处理,钻渣必须清运到指定弃土场堆放;
③桥梁基础施工结束后,需要拆除的围堰,必须及时拆除,清运到指定弃土场堆放;
④为避免和减小桩基施工现场地面径流形成的悬浮物污染,必要时在桩基旱地施工现场修筑截水沟,将施工产生的SS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⑤注意设备保养,尽量避免油污跑冒滴漏;
⑥不得在河漫滩地设置桥梁施工工地和材料堆放场地,以免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入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3)施工场地废水
施工场地废水包括制梁场废水,含混凝土养护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场地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含有SS和石油类物质,进入地表水体后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在桥梁两侧进行施工时,对跨越水体产生直接影响。环评要求采取措施如下:
①施工场地门口设置洗车台,对进出场地的车辆轮胎进行定点冲洗。
②施工场地设置多级沉淀池,并做好高程设计,保证场地冲洗废水、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及降雨时的地面漫流可以顺利排入沉淀池,沉淀后的上清液可用于清洗罐车和场地洒水降尘,淤泥定期清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③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雨水排水沟,排放口设置雨水沉砂池,雨水经过沉砂池处理后外排。
④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要加强检修,尽量杜绝“跑、冒、滴、漏”等问题;散装物料入库存放,不得不露天暂存的,也须用无纺布或密目网进行苫盖,减少雨水冲刷。
⑤预制场尽量采购经过清洗的商品砂石料,减少洗砂石废水的产生。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场地废水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和利用,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4)降雨产生的面源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裸露的开挖及填筑边坡较多,在当地强降雨条件下,产生大量的水土流失而进入周围水体,对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甚至淤塞泄水通道及淹埋耕地。所以在施工期间要注意对这些裸露边坡的防护。通过采用无纺布或草栅对开挖和填筑的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表土堆积地、堆料场、预制场等进行覆盖,在表土堆积地周围用编织土袋拦挡、在桥梁及堆料场周围设置沉淀池等措施。采取这些措施后将大大的减少表土的裸露及被雨水的冲刷,且设置的沉淀池对含泥污水也有一个沉淀作用,在强降雨条件下所产生的面源流失量也较小,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也很小。
(5)机修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机修全部外委给既有的机修厂进行,不设专用机修设备和机修间,无机修废水的产生和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均通过有效的处置措施处理后外排或回用,对项目所在的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同时,项目施工期结束后,该废水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二次扬尘,施工机械尾气污染以及沥青烟。本项目道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过程对环境空气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TSP,主要污染环节为:机械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材料的运输和堆放表土产生的扬尘、土石方的开挖和回填等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二次扬尘等。
(1)扬尘
道路施工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扬尘,即TSP污染。项目建设产生的TSP污染主要来源于路基挖填(或道路破除)、灰土拌合、运输车辆行驶等环节,能产生扬尘的颗粒物粒径分布为:<5μm的占8%,5~20μm的占24%,>20μm占68%。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施工粉尘各作业环节产生的TSP污染可控制在施工现场周边50~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外一般能符合二级标准。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存在较多敏感点,应采取相对应的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对周边学校、居民等敏感点的影响。施工期扬尘量的产生是与土石方开挖量、废弃土石堆场面积、裸地面积和风速有关。因此,工程施工期可通过优化挖填作业方案,进一步减少施工土石方挖填量,并对临时堆场进行覆盖,尽量避免在风天进行易产尘作业等措施进一步减少施工扬尘。
抑制扬尘的一个简洁有效的措施是洒水。如果在施工期内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左右。下表为临时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试验结果。由该表数据可看出对临时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4~5次进行抑尘,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并可将TSP污染距离缩小到20~50m范围。
因此,项目施工时采取封闭施工现场、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和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飞扬垫等一系列措施,能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区的燃油设备主要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其排放的尾气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作业点和交通道路附近的大气环境会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产生CO、碳氢化合物、NO2等污染物。运输车辆的废气是沿交通路线沿程排放,施工机械的废气基本是以点源形式排放。
由于施工区空气流通性好,排放废气中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很快扩散,不会引起局部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加之废气排放的不连续性和工程施工期有限,排放的废气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是较小的。
(3)沥青烟
沥青烟气主要出现在沥青储存、裂变熬炼、搅拌以及路而铺设过程中,其中以沥青熬炼过程中沥青烟气排放量最大。沥青烟气中主要的有毒有害物质是THC、酚和苯并芘,影响范围为下风向100m范围但是沥青路面铺设作业时间短,其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将沥青储罐呼吸口、搅拌缸排气口产生废气抽吸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方式可采用燃烧法和吸附法等);搅拌缸放料口四周设置密闭卷帘,同时配套抽风机,当沥青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搅拌站放料口后,落下放料口四周卷帘,同时启动卷帘内抽风机将放料口泄漏出来的的烟气抽管道输送至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经治理后,沥青烟排放浓度较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沥青烟尘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预制拌合场粉尘
水泥储存筒仓、矿粉储存筒仓均自带有仓顶除尘器,含尘废气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直接由筒顶排放;在骨料装卸处设置半封闭防尘集气罩,皮带机采用全封闭防尘集气罩,烘干设备均设集气管,收集的粉尘经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最终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作为粉料进行再利用;同时原料堆场设防尘网覆盖,设置雾炮抑尘。缩短装卸时间、降低料斗高度、密封传输带,避免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人工洒水。采取上述措施后,预制拌合场粉尘对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结合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可知,道路沿线散居居民在道路红线两侧200m范围内住户将受到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扬尘进行治理,尽量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根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川环发〔2013〕78号)、《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宜宾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等法规和文件,环评提出下列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在重点路段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密闭遮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应当由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负责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道路及相关土木施工,拌和设备除尘应当达标,烟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②砂石、土石方的运输应当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密闭运输;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贮存,不具备密闭贮存条件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围挡,防止产生扬尘。
③做到“六必须”“七不准”。“六必须”:必须湿法作业、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备设施、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七不准”包括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粉尘材料不入库、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
④由于道路和扬尘量与车辆的行驶速度有关,速度越快,扬尘量越大,因此,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同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⑤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要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以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
⑥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⑦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指定路线运输弃土,禁止运输人员随意改变运输线路。
⑧根据《宜宾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
◇预制场全部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系统,实现监控数据接入扬尘网格化管理平台及大气污染治理大数据应用决策管理系统,并实时联网。
◇科学合理制定建设项目施工方案,针对土石方作业、场平作业阶段,根据“夏季臭氧防治行动”(5月~8月)和“秋冬季大气攻坚行动”(11月`次年2月)方案,合理安排错峰施工。
◇渣土运输必须与运输单位签订渣土运输合同,必须使用《宜宾市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内的车辆。
⑨预制场等施工场地的要求:
◇本项目桥梁的预制场可结合地形条件布设在桥头的永久占地区范围内,减少新增临时占地,尽量避开沿线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置于较为空旷处,距离居民区至少200m,且应处于居民区的下风向。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稳固,表面平整清洁高度不得低于2.0m。
◇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渣土运输车要密闭。
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采取入库存放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妥善存放粉灰质建筑材料;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和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施工现场禁止:临时抛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搅拌混凝土和沙浆;使用袋装水泥;无符合规定的装置熔溶沥青;焚烧油毡、油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质等措施。
施工单位还应根据《宜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做好重污染天气状况下大气污染物的应急处置。宜宾市辖区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处置如下:
黄色预警(Ⅲ级):预警条件:预测PM2.5浓度>115μg/m3将持续48h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48h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针对本项目措施:全市范围内,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2次/日。
橙色预警(Ⅱ级):预警条件:预测PM2.5浓度>115μg/m3将持续72h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μg/m3将持续24h及以上;预测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物)日均值>200将持续72h及以上。
针对本项目措施:全市范围内,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3次/日。
红色预警(Ⅰ级):预警条件: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96h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48h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针对本项目措施:全市范围内,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工地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4次/日。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措施,不会因本项目的实施而改变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同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污染物也随之消失。
声环境影响分析
1、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辐射的噪声,具有高噪声、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采用的机械设备噪声值很高,如不加以控制,往往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1)噪声评价标准
施工期噪声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施工期噪声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本次道路工程施工需借助于各种机械进行,据调查,目前常用的筑路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等,运输车辆包括各种卡车、自卸车。
(3)噪声衰减预测公式
本预测采用点声源衰减模式,仅考虑几何衰减值、场界围墙屏障等因素,其噪声预测公式为:
L2=L1—20lgr2/r1—ΔL
式中:
L2——距声源r2处声源值[dB(A)];
L1——距声源r1处声源值[dB(A)];
r2、r1——与声源的距离(m);
△L——场界围墙引起的衰减量。
由上式预测单个噪声源在评价点的贡献值,再将不同声源在该点的贡献值用对数法叠加,得出多个噪声源对该点噪声的贡献值,采用的模式如下:

式中:L——叠加后总声压级dB(A)];
Li——各声源的噪声值[dB(A)];
n——声源个数。
(4)施工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机械噪声级昼间在施工点50m范围外,夜间在270m范围外才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本项目周围敏感点均在270m范围内,施工噪声对其影响较大,将对居民的正常学习、生活、休息造成不同程度的干扰,特别是夜间影响更明显,必须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以控制。
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施工期噪声预测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1)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2)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更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施工总平面布置时,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合理选择高噪声机械施工场所位置,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安排在远离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在靠近本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时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封闭、围挡施工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4)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在既有交通繁忙的情况下,工程建设方、施工方及交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
(5)加强对噪声敏感点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6)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如戴耳塞、头盔等;
(7)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对于距离路线较近敏感点,在夜间应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同时采取降噪措施将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减小到最低;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并事先与居民沟通;
(8)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在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在高考、中考期间和高考、中考前半个月内,除按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外,还禁止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9)合理规划原辅料的运输路线,尽量选用大路进行运输,不得征用村内的小路,尽量避免对居民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为短期性,暂时性,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作业,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S310线观音至泥溪段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112.95万m3,这部分弃渣主要产生于路基、桥梁等施工过程,若堆放、处置不当,将直接占压公路沿线的耕地、植被,堵塞排水沟渠。本项目弃渣集中运往规划的11处弃土场堆放,分别位于(1)K0+000~K2+890.5处;(2)K3+158.5~K8+231处;(3)K8+333~K11+809.5处;(4)K11+922.5~K13+112处;(5)K13+263~K15+556处;(6)K15+643~K17+385处;(7)K17+497~K19+270.5处;(8)K19+368~K21+298处;(9)K22+800~K22+950处;(10)K22+940~K23+060处;(11)K25+260~K25+412处。
S215线泥南至屏山段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39.1079万m3,这部分弃渣主要产生于路基、桥梁等施工过程,若堆放、处置不当,将直接占压公路沿线的耕地、植被,堵塞排水沟渠。本项目弃渣集中运往规划的7处弃渣场堆放,分别位于(1)K3+840处;(2)K6+900处;(3)K8+320处;(4)K12+240处;(5)K14+100处;(6)K15+680处;(7)K18+520处。
此外,施工人员会产生生活垃圾、场地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0.5kg计,平均施工人员150人,则每天产生生活垃圾75kg,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地方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交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统一收集后送至指定地方堆放处理。
工程废弃建筑材料主要为废弃钢材、装饰材料、包装材料等,其损耗量约占使用量的5~8%。对钢筋、钢板等下角料应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交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统一收集后送指定地方堆放处理,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
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路基开挖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集中堆放于沿线规划的弃土场中,并做好挡防和绿化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弃入河道。
(2)工程废弃建筑材料中对钢筋、钢板等下角料应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其他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应集中堆放,定期清运,送至弃渣堆放场统一处置,以免影响施工和环境卫生。
(3)施工期在施工场地周围建立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同时注意对临时垃圾堆放点的维护管理,对堆放点定期喷洒杀菌、杀虫药水,减少蚊虫和病菌的滋生,收集的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
(4)路基开挖时产生的弃渣、弃石沿公路沿线分布。弃渣运输应尽量避开项目区主干道。通过运输过程中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尽量避开车流量高峰期进行运输,对弃渣运输车辆进行遮盖和冲洗,可有效减缓弃渣运输对沿线乡镇、城市的不利环境影响,对城镇环境保护起到至关重要的减缓和防护作用。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公路建设对生态产生的环境影响大部分发生在施工期,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和破坏的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使沿线耕地、水域等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林地面积减少、耕地利用压力增大;路基的填筑与开挖、取弃土场等的施工,破坏了地表植被和地形、地貌,在一定时段和一定区域将造成水土流失,土壤肥力和团粒结构发生改变;工程活动打破了原有的自然生态和环境,还会对评价区的动植物生长、分布、栖息和活动产生一定不利的影响。
(1)项目占地影响
1)项目永久占地合理性分析
公路的建设改变沿线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根据交通部编制的《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中对不同地形、不同级别的公路占地指标进行了限值规定,Ⅱ类地形地区一级公路用地指标为5.8499hm2/km,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拟建公路具有干线功能,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系数的1.05调整,调整后为6.1424hm2/km,为了减少占用土地,减少对沿线环境的破坏,尽可能的设置了涵洞,对路堑、路堤边坡在满足稳定的要求下也尽量取低限,经计算,S310线观音至泥溪段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7.3km,永久占用土地2078.76亩,138.584hm2,线路用地指标为5.076hm2/km,S215线泥南至屏山段推荐方案路线全长25.3km,永久占地面积约2239.02亩,149.268hm2,线路用地指标为5.8999hm2/km,低于该类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最大限度地节约了土地资源,满足Ⅱ类地区四车道一级公路用地指标限制要求。
2)项目占用土地影响分析
拟建公路S310线观音至泥溪段工程永久占地面积2078.76亩,临时占地为261.65亩。S215线泥南至屏山段永久占地面积约2239.02亩,临时用地334.48亩,占地类型主要有耕地(包括旱地、水田)、林地、果园、菜地、鱼塘、河沟等用地。
公路占地属永久性占地,被占用的土地将丧失所有农业生产功能,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土地类型大多为旱地和水田,这无疑会对公路沿线的农业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公路是为社会各行各业服务的,拟建公路的建成通车缩短了公路里程,改善了公路运输条件,缩短运输时间、节约运输费用、减少交通事故、加快货物周转,还增强了与外界的联系,具有直接的经济效益;还能促进社会流通和各行各业的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效益。公路建成通车后,公路占有的土地也实现了其本身价值的特殊转化,相应的被占土地价值也得到了提升,带动沿线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的发展以及新兴产业的出现,提高沿线农村人口的就业率。
不论是从土地实际使用面积还是土地所实现的社会经济效益来看,公路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不大。但是,土地是一种无法再生的资源,土地的农业利用价值是其它用地无法替代的,因此,在设计施工中须注意土石方的纵向平衡,尽量减少借方或弃方量,尽可能少占耕地。
(2)对植物、植被资源的影响
项目沿线评价范围内植被类型主要有:大叶桉、楠竹群系等;人工植被有柑桔、李子、梨、花生、玉米、水稻等。本项目占地包括永久占地,主要为路基工程占地;还包括临时占地,如弃土场、施工场地等。工程主要占用农田植被及林地植被。
1)施工期对沿线林地植被影响分析
①对植被破坏和土地生产力的影响
项目建设永久占地会使项目沿线的植被受到占压、破坏,施工活动将使植被生境遭到破坏,生物个体失去生长环境,影响的程度是不可逆的。从植被分布现状调查的结果看,受项目直接影响的植被主要为农作物和灌木丛。
本项目临时占地主要有取土场、弃土场、施工场地(包括施工场地、材料堆放场等),这些施工临时占地将对植被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所在占地的生物量减少,从而使群落的生物多样性降低。施工过程需要修建一些施工便道通往施工现场,如果施工管理不善,对乔木层、灌木层和草本层的破坏明显,将造成植物群落的层次缺失,使群落的垂直结构发生较大改变,直接影响群落的演替,但临时占地影响是短期且可恢复的。项目沿线一般都有乡间道路相通,可作为施工便道使用,因此,施工便道占用植被面积较小,对植被的破坏作用较小。
区域内林地分布的面积较小,群落结构较简单,公路建设虽然占用一定数量的林地,但不会造成沿线植被类型分布状况和森林植物群落结构的改变。
绿化后的人工植被虽然无法完全恢复路域原始生态环境,但可以使该区域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同时还可以起到减轻水土流失、净化空气、降低噪声和美化环境的作用,届时将不会对区域植被造成较大影响。
②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影响
通过现场实地调查和查询地方志及相关林业资料,项目区未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的分布。项目建设对当地需要保护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无影响。
(3)对陆生动物资源的影响
1)施工期对沿线野生动物的影响
①对两栖动物的影响
两栖动物迁移能力较弱、对环境的依赖性较强。拟建公路沿线的两栖动物主要栖息于农田、溪流及附近的草丛中。
在施工过程中,栖息地的破坏,工程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在评价区域的活动,原材料的堆放,涉水涵洞施工等均可直接影响到两栖动物。开挖路堑和临时施工场地或便道造成部分生境破坏,河岸堆渣会直接伤害生活于生境中的蛙类,但这种影响是短期的,施工活动结束后,两栖类的生存环境将会很快得到恢复。
②对爬行类动物的影响
据现场调查,爬行类动物主要为蛇类和小型蜥蜴。爬行类动物多生活在人烟稀少、植被茂密的丛林里,而公路经过地区多为人类活动频繁的农耕地,项目建设区分布的此类动物稀少。由于原分布区在施工期间被部分破坏,导致这些动物的生活区间向高海拔地带迁移。随着项目建设完成,啮齿目的原分布区将扩大,特别是部分作为自然疫源性疾病传播源的小型兽类,将增加与人类及其生活生活物资的接触频率,有可能对当地村民的健康构成威胁。
③对鸟类的影响
施工期间,人为活动的增加以及路基的开挖,施工机械噪音均会惊吓、干扰鸟类,尤其林地被施工占用,鸟类栖息地的破坏,对一些山林鸟类会产生干扰。但鸟类能凭借自身的飞翔能力离开施工影响区域,寻找适宜的栖息地。只要施工过程没有影响到鸟类集中的栖息或繁殖地,就不会影响公路沿线鸟类种群及其长期生存繁衍的环境。调查得知沿线没有鸟类集中的栖息或繁殖地,更没有保护鸟种的固定繁殖地。项目沿线分布的雀形目鸟类等多在水域附近的草丛、灌丛和高大乔木上营巢繁殖。由于施工的干扰,可能会导致这些鸟类向邻近地区迁移远离施工区范围,因此,施工对鸟类影响较小。
④对兽类的影响预测
施工期对兽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动物觅食地所在生态环境的破坏,包括对施工区林地植被的破坏和林木的砍伐所产生的噪声,弃渣场作业,各种施工人员以及施工机械的干扰等,使评价区及其周边环境发生改变,受影响的主要是适生于低海拔灌草丛的小型兽类,如草兔等,将迁移至附近受干扰小的区域,在施工区附近区域上述兽类栖息适宜度降低,种类和数量将相应减少,而伴随人类活动的一些啮齿目、食虫目如小家鼠、社鼠等,其种群数量会有所增加,与之相适应,主要以鼠类为食的黄鼬等种群数量会有所增加。项目建成后,随着植被的逐渐恢复,生态环境的好转,人为干扰减少,许多外迁的兽类会陆续回到原来的栖息地。
(4)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项目以桥梁的形式多处跨越沿线,涉及涉水桥墩施工。施工过程扰动将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
1)对鱼类饵料生物的影响评价
①对浮游藻类和水生维管束植物的影响
本桥梁工程的涉水建筑物为桥梁桥墩(包括塔座、承台和桩基),施工围堰及淤泥的清除过程中翻起的泥沙会使河水变浑浊,透明度下降,影响了浮游藻类及维管束植物的光合作用。这必然使浮游藻类及水生维管束植物的生物量及种类数量降低,水域初级生产力降低,这将导致以浮游藻类为食的滤食性鱼类、以浮游藻类为开口饵料的多种鱼类的仔鱼及以水生植物为食的草食性鱼类(如草鱼等)出现饵料短缺。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船舶,如钻孔机、装载机、平地机、推土机、挖掘机、搅拌机、空压机等产生的各种噪音会使活动能力较强的丝藻、衣藻等鞭毛藻类产生应激而逃匿施工区,其生物量将会一定程度的降低。桩基过程中对河床的挖掘会减少沉积于河床底质中的N、P等营养物质,一定程度降低水体的肥力,影响浮游藻类和维管束植物的生长。围堰作业会改变局部河流的水流缓急情况,使得适应缓流型和适应急流型的藻类群落分布发生较小的变化。
②对浮游动物的影响
浮游动物的活动能力较弱,个体相对较小、种类较多,很多种类都是鱼类优良的天然饵料,本桥梁工程涉水施工会对浮游动物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基础挖掘、搭建围堰等作业会使河水悬浮物增多,浑浊度增加,溶解氧下降,势必阻碍浮游动物的呼吸,对其生长繁殖产生不利影响。由于水体的浑浊度增加,透明度下降,浮游藻类的生物量减少后,也会造成以藻类为食的浮游动物种群密度有一定下降。施工区域产生的各种噪音会使活动能力较强的纤毛虫、轮虫等浮游动物产生应激而逃匿工程区,无疑将降低其生物量。
承台范围内的淤泥清除过程中,由于淤泥中吸附的重金属的释放,可能在浮游动物细胞组织内产生蓄积,甚至造成一定毒性,使其种群密度降低。
本项目桥梁只涉及墩台附近局部水体围堰施工,且项目涉水施工桥梁只有一处,其余均为不涉水,其围堰及墩台所在河道面积非常有限,仅会对施工区域周边水域内浮游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对整个评价区域总体影响较小。
③对底栖动物的影响
底栖动物是沿水底生活的,而且很多种类都是鱼类优良的天然饵料和环境指示物种。桥梁涉水作业将对底栖动物的生存和繁衍造成一定影响。围堰等作业活动会翻动河床底质,直接破坏底栖动物的生境。
施工期间,墩柱和桩基础施工过程中的材料填筑会对其周围栖息的底栖动物造成直接的影响。施工导致的水体混浊和可能的水体污染,将使那些喜洁净水体的蜉蝣等逃离施工水域,其种群密度将大大降低。原来工程占用区域的底栖动物已无法恢复,桥墩以外的水域,待工程完工后,底栖生物的资源将逐步得到恢复。
2)对鱼类的影响
①对鱼类多样性的影响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工程影响河段内主要分布经济鱼类为鲤、鲫鱼等种类,无珍惜保护鱼类分布。项目按照施工流程及相应的环保措施,工程施工期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理,不会对河流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对鱼类生存也无明显影响。工程涉水建筑物的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其中,涉水施工作业的内容主要为桥梁的墩柱和桩基础,这些均通过围堰来施工,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小,但会破坏局部水域的河床地形和底质;这些施工作业将迫使原来栖息于工程区域的鱼类逃离,但工程占用的干流面积有限,影响限于工程施工位置,随着距离增加,这种影响很快消减。
工程建成后,桥墩处的河道形态、底质以及水文情势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此外,桥梁运行期,车辆通行增加产生的噪声、光照等可能会影响到这些鱼类的分布。但总的看来,施工和运行对工程江段整体的鱼类多样性不会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②对鱼类“三场”的影响评价
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是鱼类完成整个生活史必不可少的重要的场所,在工程影响河段内水域生态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将直接导致长期适应于该河段生活、繁衍的鱼类的“三场”在部分水域丧失生态功能。根据调查,项目所在区域河段分布无珍稀鱼类“三场”分布,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鱼类产生较大影响。
③对渔业资源和生产的影响
工程施工期间对水体的扰动,以及施工期间机械产生的噪声、夜间照明等会影响鱼类的生活,使其受到惊吓或干扰而转移到其他水域,导致工程江段的鱼类资源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但这种资源量的下降是暂时的,将随施工的结束而得到恢复。桥梁施工断面处水域均不是鱼类资源分布的密集区域,对该江段正常的渔业资源、渔业捕捞生产无显著影响。
3)对评价河段结构和功能的影响评价
本项目沿线所在水域不涉及鱼类保护区,且工程主要建筑设施(桥面、引桥等)悬架于河流上方或陆上,主要涉水建筑为桥墩涉水,桥墩建设改变局部区域的底质地形特征,同时对桥墩及周边水域的水文情势产生微弱影响。工程施工期的噪声对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建成后,车辆通行同样会产生一定噪声。这些将会对部分鱼类的的溯河和降河洄游行为产生一定的干扰。由于本工程涉水建设数量少,且占据河段的面积相当有限,鱼类正常的迁移和洄游不会受到明显的影响,加之工程占据区域无珍惜鱼类的“三场”分布。工程的建设和运行不会对评价河段的结构和功能造成明显的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耕地保护措施
①在建设中应按地方土地利用规划做好施工工作,充分利用地方预留的交通用地范围,避免重新占用耕地或调整土地利用规划。
②应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范围,严禁随意扩大。对占用耕地的应按前述耕作层保护办法,对地表可耕作层进行剥离收集。占用林地的,应尽可能保护林地植被,严禁随意砍伐,特别是严格禁止扩大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范围,应按本报告及下阶段设计中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对地表植被进行保护。
③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要及时整平,对部分施工便道已形成的表层固化层应给予清除并集中处理,送至附近设置的弃土场。场地整平或清理后将事先保存好的表层耕作层回填,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本项目设置的弃土场为了减小对耕地的占用,临时占用的弃土场坡顶采用复耕恢复措施,坡面采用灌草植被恢复,最大程度的补偿耕地的占用。
(2)植被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施工期间发现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要及时报告和妥善保护,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移栽或者绕避工作。
②工程建设施工期、运行期都应进行生态影响的调查监测。在施工期,加强对区域性分布的重点保护植物调查,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重点保护对象,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迁地保护。通过动态监测和完善管理,使生态向良性或有利方向发展。
③施工预制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做好林地占用的生态补偿。
④对于永久占用地、临时用地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其费用要列入工程预算。
⑤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规定的弃土场进行弃渣作业,不允许将工程废渣随处乱倒,更不允许排入河中;严格限制取弃面积和堆砌高度,不得随意扩大弃渣范围及破坏周围耕地、植被。
⑥项目部分路段涉及次生林地、人工林地,各施工单位要加强防火知识教育,防止人为原因导致林带火灾的发生。
⑦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树种、草种的选择应参考对各地区的地形、土壤和气候条件,经过详细的调查以当地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新的优良树种草种,保证绿化栽植的成活率,防止外来物种入侵。
(2)对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时严禁进行猎捕,严禁施工人员和当地居民捕杀两栖和爬行动物。
②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
③工程施工尽量选在枯水期进行,避开鱼类产卵期(5月~8月),避免对产卵生境的直接影响,加强鱼政管理,严格保护好现有鱼类资源,取缔有害渔具,控制捕捞强度等。
④施工期间加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工程的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
⑤在林地边缘的路段采用加密绿化带,防止灯光和噪声对动物的不利影响,适当强化桥下植被自然景观的恢复,有利于动物适应新的生境。
⑥施工人员必须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建设单位也应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特别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施工期如遇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严禁伤害;如遇到野生动物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与当地野保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处理。
5.6 地下水影响分析
本工程路基占地范围内的树木、灌丛等植被的清除或移植必然导致原有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导致地表裸露,易造成水土流失,通过后期绿化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对区域地下水影响较小。
三、营运期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1)辅助设施生活污水
①管理养护站:本项目在观音至泥溪段设置管理养护站一处,其工作人员数量约为20人,其中一半以上为当地员工,不在厂区内住宿,其中一半人不定期在设置的宿舍居住,其场地设置小型食堂,供员工使用。项目产生生活污水量按60L/人·天计算,其排污系数按85%计,因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约为1.2m3/d,项目设置隔油池和化粪池,产生的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池(1.0m3)处理后外排至化粪池(10m3)处理后,交由当地农灌,不外排。
②停车区:本项目泥南至屏山段设置停车区(K13+300)临近蕨溪镇城市建成区,营运期服务区生活污水通过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蕨溪镇污水处理厂。
2)路(桥)面径流
项目营运期对附近水域产生的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径流,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或出现事故等时,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边沟汇集最终流入地表水体,造成水体的石油类、SS和COD等升高。路面雨污水产生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随着雨水的持续冲刷和地面径流的稀释,以及道路两边植被的净化,污染物浓度将迅速降低,基本不会对周围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本项目在拟建项目道路桥面径流设置“应急调节池(容积约为120m3)+隔油沉淀池”对桥面事故废水和径流废水进行处后外排地表水,道路两侧设置排水管道对废水进行收集。
路面径流废水采用“油水分离池”进行处理后外排,其油水分离池由“排水沟收集+过滤池(碎石+活性炭过滤)+反应池(酸碱反应)+蓄水池+外排”。根据设计可知项目共设置了100个左右的油水分离池,其距离城镇的沿线设置比较多。
项目拟建道路运载石油或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可能发生翻车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将对道路附近地表水域水生生物的生态环境或农田灌溉水体造成污染。可以采用上述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发生叫重大泄漏事故时,应根据当地的环境应急处理方案进行必要的转移处置。因此,通过上述的措施后,道路措施的路(桥)面径流废水,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将大大降低。
(2)废气
本项目沿线没有大型的集中式废气排放源,项目不设置收费站,不设置服务区和车站,且沿线不设置隧道,所以项目沿线设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是行驶汽车排放的尾气。汽车尾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CO、NOX、THC等。CO是燃料在发动机内不完全燃烧的产物,主要取决于空燃比和各种汽缸燃料分配的均匀性;NOX是汽缸内过量空气中的氧气和氮气在高温下形成的产物;THC产生于汽缸壁面淬效应和混合缸不完全燃烧。由于目前国内汽车已经全面推广使用无铅汽油,因此,铅的污染影响将会越来越小。
另外,道路上行驶汽车的轮胎接触路面而使路面积尘扬起,从而产生二次扬尘污染;车辆在运送散装含尘物料时,由于洒落、风吹等原因,使物料产生扬尘污染。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外环境特点,提出如下措施:
①在道路中央分隔带、侧分带、等绿化区域,多植树、种草,这样既可净化吸收车辆尾气中的污染物,又可美化环境和改善道路沿线景观;
②营运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在运输砂石料、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物料洒落;同时过加强路面养护、洒水降尘进行控制,以减少扬尘二次污染。
③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全线范围内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扫,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汽车行驶产生的噪声为主要来源,噪声主要来自如下两方面:
①车辆发动机产生噪声和车辆行驶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的噪音。
②由于道路路面平整度等原因,高速行驶的汽车所产生的振动噪声。
交通噪声源强与车辆载重类型、行车速度密切相关。交通噪声对公路沿线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路面上行驶机动车产生的噪声主要由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振动噪声、传动机械噪声、制动噪声等声源组成。其中发动机噪声是主要噪声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我国各类型的机动车行驶时的平均辐射声级与机动车的车速成一定的关系。营运期道路沿线两侧声环境敏感较多,根据本项目的特点,营运期会对这些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营运期,可通过必要的防护措施如采取敏感路段限速、禁鸣,禁止超载,设置绿化,跟踪监测预留噪声治理费用等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4)固废
本项目设置1处管理养护站、停车区,不涉及收费站、服务区等,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管理养护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停车区过路车辆产生的生活垃圾,车轮携带的泥沙和车辆装载物品的撒落物,过往车辆乘坐人员产生的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管理养护站工作人员约2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5kg/人·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为3.65t/a,通过工作人员集中收集至垃圾暂存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在道路沿线设置一定数量的市政垃圾桶,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停车区设置垃圾收集桶,收集过路车辆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污泥主要来源于到桥面径流设置的隔油沉淀池,产生量约10t/a,定期清掏可用于周边耕地、农田还土。
废活性炭:根据工程设计资料,项目路面径流设置“油水分离池”(排水沟收集+过滤池(碎石+活性炭过滤)+反应池(酸碱反应)+蓄水池+外排),其活性炭使用量为4.5t/a,每年更换一次交由回收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省道215线、310线宜宾市叙州区岷江沿线快速通道项目为公路建设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省普通省道网布局规划》、符合宜宾市综合交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沿线区域经济开发具有重大意义。
本项目建设在施工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对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的声环境、空气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影响程度在可接受和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将使负面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只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能够在施工和在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景区专题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且在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可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因此,从可持续发展和环保角度论证来说,本项目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向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7683107617
通讯地址:叙州区柏溪镇桂园路295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8-87750237
邮箱:1107586386@qq.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魅力之城三期1单元1801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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