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随着返乡人员的增多 但是一定不能赌博!!!
2022年1月18日22时许,罗某、李某等十三人晚上在长宁县花滩镇某茶楼将雅间关门上锁,以扑克牌打“跑三公”、每把下注10元至200元不等金额的方式进行赌博。在赌博过程中,被民警在夜间治安检查中现场查获。
目前, 参与赌博的十三名违法行为人已被花滩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
年味渐浓 就少不了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其实
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和燃放 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拘留
2022年1月20日18时许,长宁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一辆车牌号为川Q0CXXX的白色封闭厢式货车可能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梅硐派出所民警随即在辖区内寻找该嫌疑车辆,最终在回龙古街时发现该嫌疑车辆,民警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该车内装有烟花爆竹,经清点共计125件,随后民警又在车主谭某家中发现其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共计20件。
2022年1月25日,长宁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龙头镇官兴村黄某家里储存有大量鞭炮。赶到现场的民警共查获烟花爆竹50箱和散装落地炮6盘。随即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黄某传唤至龙头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黄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购来的烟花爆竹长期存放在自己位于长宁县龙头镇官兴村的家中。违法嫌疑人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2022年1月26日,长宁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龙头镇武宁寨村李某家里储存有大量鞭炮。经民警现场集中清点共查获烟花爆竹46件,随即民警将违法嫌疑人李某传唤至龙头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李某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购来的烟花爆竹长期存放在自己位于长宁县龙头镇武宁寨村的家中。违法嫌疑人对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自觉抵制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做到不买卖、不燃放、不储存,并积极举报此类违法行为,消除身边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与此同时,针对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信息来源:竹海卫士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