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鲁班山北矿90万吨/年产能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6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已受业主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承担开展“鲁班山北矿90万吨/年产能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鲁班山北矿90万吨/年产能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筠连县巡司、腾达两镇境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核定川煤集团川南公司鲁班山北矿生产能力的批复》(川经煤炭函[2007]773号),鲁班山北矿将设计以放炮落煤为主的采煤工艺改为一个综采和三个高档普采的全机械化落煤开采工艺,各生产系统大量使用新技术和新设备,特别是采用瓦斯预裂抽采技术后,生产能力已显著提高,鲁班山北矿的生产能力核定为90万吨/年,其各环节能力分别为:采掘106.8万吨/年、通风118.9万吨/年、运输120.2万吨/年、提升114.96万吨/年、排水199.06万吨/年、供电92.7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11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省川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宜宾市筠连县巡司镇盐井村三组 联系人:向昭于 联系电话:18380835165 邮箱:89675107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5号万科金库2单元927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31700 邮箱:33299576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宜宾市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环评工作程序如下: 1、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研究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技术文件并进行初步环境调查; 3、环境影响因素和评级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 4、确定评价等级和实施方案; 5、评价环境影响; 6、公众参与调查; 7、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 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 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3、环境质量状况; 4、评价适用标准; 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6、环境影响分析; 7、环境风险分析; 8、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提出的减轻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
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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