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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13日13时45分,米某银驾驶车牌号为川Q5D***的普通两轮摩托车,沿叙州区泥溪镇往发龙方向行驶,车辆行驶至文星村泥发路13公里300米处, 与对向行驶的王某君驾驶车牌号为川Q26***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 导致两车受损及米某银、王某君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米某银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负同等责任;当事人王某君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是此次在事故发生的原因,负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
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来源:叙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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