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宜宾市水务局转发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宜水函〔2018〕193号)的有关规定,兴文盛源建材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在公司办公室主持召开了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4组灰岩采石场项目(建设期)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现将相关材料给予公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兴文盛源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涂 琨 联系电话:15328300030 地址: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4组 审批机关:兴文县水利局 审批机关联系人:谢康 联系电话:0831-8830287 地址:兴文县古宋镇盐井街20号 附件: 1.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4组灰岩采石场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4组灰岩采石场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 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龙山村4组灰岩采石场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百度网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zN8p4TcNYBk_nEEmHClOQ?pwd=yody 提取码:y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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