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7日(正月初六),兴文县卫监大队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其入住的兴文某宾馆房间内毛巾有明显污渍、茶杯上也有污渍。兴文县卫监大队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宾馆现场检查。
投诉举报人自诉准备用宾馆房间内的小方巾为孩子洗脸后退房离开,但打开毛巾发现有明显污渍,同时前一天入住就发现房间内茶杯有污渍,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有污渍的毛巾。
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名顾客入住房间因打算退房,已进行部分打扫,无法了解准确情况。执法人员在宾馆负责人的带领下,随机抽查了部分未入住房间及宾馆杯具、布草两处洗消间发现:1.房间的卫生间提供的玻璃漱口杯有明显斑点状水渍;2.在杯具洗消间的消毒柜中发现有两只茶杯有明显未清洗干净的茶渍。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宾馆作出警告、罚款800元的当场行政处罚。